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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19-04-15    

一、实习教学目的

实习(含实训)是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通过实习,使学生获得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、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,继而获得职业能力,同时,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、接触实际、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二、组织与管理

全院的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协调与管理,由各系(部)负责组织实施。

1.教务处的职责

(1)负责统筹全院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,制(修)订实习教学的规章制度;

(2)汇总各系各专业实习教学文件及送交的实习资料;

(3)单独或会同系(部)抽查实习实施情况和实习效果;

(4)负责组织对各系(部)实习教学检查评估,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工作的意见;

2.系(部)的职责

(1)组织拟定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,确定本系(部)的实习指导教师;

(2)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管理实施办法,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;

(3)组织落实实习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动员工作;

(4)组织落实实习工作;

(5)总结本系(部)实习工作,组织系(部)内经验交流;

(6)收集、汇总本系(部)各专业实习教学文件及资料,并于实习一周前,将实习指导书、实习计划、实习课表报教务处备案。

三、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

1.实习指导教师由讲师或相当此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。实习中的带队教师必须由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、有指导实习的工作经验、比较熟悉实习单位、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。对于初次独立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,教研室必须指定专人协助。

2.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联系,按实习大纲要求落实实习,并在实习前制订具体的实习计划。

3.认真做好实习准备,严格执行实习计划,全面负责学生的实习教学工作,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院报告。

4.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、实习实施计划、实习指导书等,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,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,布置写实习日记和报告,介绍实习单位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。

5.在实习过程中,要对学生严格要求,加强指导,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日记,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,保证完成实习大纲要求。

6.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生活后勤管理,经常对学生进行纪律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,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。对于严重违反纪律,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,并及时向系(部)报告。

7.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、评分和实习总结工作。

四、教学文件与资料

1.实习大纲

实习大纲是指导实习的基本依据,各种实习均应有完整的实习大纲,其主要内容见《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大纲管理规定》。实习大纲要相对稳定,实习大纲由承担实习任务的专业教研室组织编写,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实行,并报教务处备案。

2.实习实施计划

实习实施计划是实习计划的具体化,内容包括:实习目的、实习要求、实习时间、实习地点、实习具体安排、学生分组、实习指导教师、组织领导、实习纪律等。每次实习都要求制定相应的实习实施计划,由负责实习的教研室拟定,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实行。

3.实习指导书

学生实习均应有实习指导书,实习指导书是实习教学的教材。各系按不同专业特点、不同的实习内容编写切合实际需要的实习指导书,发给学生使用,实习指导书要格式规范,字迹清晰,并要求相对稳定,不宜频繁更换。

4.学生实习手册(或学生实习日记)

学生实习手册供学生在实习中使用,让学生真实记录实习过程,也是教师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、评定成绩的依据,每次实习学生必须有实习手册,手册的格式和要求由承担实习任务的教研室结合专业特点制定。

5.实习总结

实习结束后,由指导教师写出实习总结,报系主任审阅后,由承担实习任务的教研室保存备查。学生也要对自己的实习情况写出实习总结,作为教师评定学生成绩的材料之一,优秀的学生总结由教研室保存。

6.实习课程表

各系按教学任务落实情况,安排实习课程表,一式三份,教研室、系、教务处保存。

五、教学实施与要求

1.实习准备

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,深入现场,按大纲要求,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,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,编写实习指导书,并磋商落实食宿、技术讲座、资料供给等事项。实习计划和指导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,交实习单位若干份。同时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。

2.实习动员

学生实习出发前,系(部)应进行实习前的教育,召开动员会,讲清实习的意义,组织学习实习计划和实习守则(见附件1、附件2),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、任务与要求,明确实习安全规则,充分做好实习的安全、思想、业务等方面的准备。

3.实习教学

实习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。

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,讲授与实习有关的安全管理、生产管理与专门知识,以提高实习效果。

现场教学,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,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习计划所规定的任务,督促学生记好实习日记,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,及时检查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。

4.实习考核与评分

教学计划中单独安排的实习应单独考核和评分。

(1)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,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,提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,方可参加考核。

(2)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、报告、考核情况及实习单位的鉴定材料,学生的组织纪律、学习、劳动态度和实训,实习过程中观察、思考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评定,按五级制记分。评分标准见附件3。

5.实习总结

实习结束时,各指导教师须填写《实习日记》并进行书面总结,以积累经验,不断改进实习内容和方法,提高实习质量。书面总结应一式两份,教研室、系(部)各保存一份。

六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教务处。

附件1:校外实习学生守则

附件2:校内实习学生守则

附件3:实习(实训)成绩评定标准

教 务 处

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


附件1:

校外实习学生守则

1.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则。

2.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,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。

3.应将每天实习观察的结果、实习心得收集整理,逐日写好实习日记,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,写好实习报告。对实习涉及到的保密内容,应遵守保密制度,严守机密,防止泄漏。

4.听从实习单位的管理,尊重实习单位师傅和工程技术人员,虚心向他们学习。除完成实习任务外,可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。

5.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、劳动纪律。对有统一着装要求和使用劳动用品的实习,应统一着装。着装应适合于劳动的特点。不得穿拖鞋、背心、高跟鞋、裙子、披发等进入实习场地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、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。在实习期间,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,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,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6.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,原则上不得请假,遇特殊情况要经系主任批准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对上、下班无故迟到、早退、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等,经两次批评教育无效者,要酌情折算为旷课时数。

7.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1/3以上者,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,无故缺勤天数达总实习天数1/4及以上者,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

8.学生凡违反上述规定,经批评教育无效者,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。


附件2:

校内实习学生守则

1.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与指导,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实施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实习任务。

2.进入实习现场,必须自觉维护场内安静、环境整洁,严禁吸烟、进食。

3.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,树立安全意识,杜绝事故发生,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。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,造成他人伤害和国家的经济损失,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4.对有统一着装要求和使用劳动用品的实习,应统一着装。着装应适合于劳动的特点。不许穿拖鞋、背心、高跟鞋、裙子、披发等进入实习场地。

5.遵守实习现场教学秩序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严禁在实习场所嬉笑打闹、串岗闲逛。实习时间不要打电话、听耳机,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。

6.实习前必须预习指定的内容,明确每次实习的目的、要求、方法和步骤,并做好准备工作。实习中虚心学习,注意听讲,认真观察示范操作,根据实习技术要求和指导教师布置的操作项目和内容,独立完成实习操作(作业)和课后作业(实习日记、报告)。

7.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,原则上不得请假,遇特殊情况要经指导教师同意系(院)主管主任批准,实习单位备案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病假必须持有医生的有效证明,并经指导教师同意。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天数1/3以上者,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。无故旷课天数达总实习天数1/4及以上者,停止实习,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
8.实习期间,学生若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则,经教育无效者,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,并报系(院)及有关部门备案,予以处理。


附件3:

实习(实训)成绩评定标准

一、优秀

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内容;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、系统的总结分析;能提交指导教师所要求的全部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;符合操作要领,操作熟练;考核时能够圆满回答问题;严格遵守实习(实训)纪律,出勤率在95%以上。

二、良好

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,实习报告有较系统地总结、分析实习内容;能提交大部分实习文字资料和实物资料;符合操作要领,操作比较熟练,能回答考核时提出的问题,遵守实习纪律,出勤率在85%以上。

三、及格

基本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,实习报告有主要的实习材料,内容基本正确,但不够完整、系统;能提交指导教师要求的资料,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,但有某些错误;实际操作基本符合操作要领;出勤率在75%以上;无违纪现象。

四、不及格
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按不及格论:

1.未达到实习(实训)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。

2.实习报告混乱、潦草,分析有原则性的错误。

3.口试考查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。

4.不能提交实习(实训)文字资料或实物资料。

5.实习(实训)缺课三分之一(含三分之一)以上或无故旷课三天以上。

6.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。